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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指南》公告的发文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6-25 10:44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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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指南>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紧紧围绕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努力把安徽打造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省份”的工作要求,不断精简办税流程、提速办理时限、拓展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税收环境。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系统推进改革升级,实现大部分事项“全程网上办”(即“一次不用跑”),大大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遵从度和获得感。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8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皖政〔2017120号)文件,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以及最新政策文件,结合我省实际,起草本公告。

三、起草过程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20179月发布《安徽省国税系统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8号);20181月发布《安徽省国税系统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83月发布《安徽省地税系统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83月发布《安徽省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全程网上办)清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和《安徽省“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指南》(皖国税函〔201888号)。

此次机构改革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二批“放管服”改革措施和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意见中关于编制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要求,以及落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在省国税局调研时提出的加快推进办税“一次不用跑”工作要求,20185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组织业务骨干,对照纳税服务规范和当前工作实际,全面梳理目前纳税人发起的办税事项,重新发布“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指南。

对目前仍要上门办理、线上不能受理即办,需要纳税人跑一次的事项,将逐项研究上门原因;对于可进一步优化的事项,提出系统优化的业务需求,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力争最大限度实现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

本次修订为避免重复列举清单、方便纳税人理解,将之前所发的“免报资料”清单并入办税指南,在办税指南中列明是否免报资料。

本公告已经合规性、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不合规、限制公平竞争情形。

四、施行时间

因本公告内容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降低行政相对人办税负担,故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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