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合肥市财政局388365.com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层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社〔2016〕4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对象: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在肥省属用人单位除外)2018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申报受理: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地税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度(2017年)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报送以下年审材料:
1、《合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合肥市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3、从业残疾职工残疾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4、从业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复印件;
6、残疾人职工工资表;
7、残疾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证明 。
合肥市地税局征管分局、涉外分局、经开分局、新站分局、高新分局的用人单位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报送材料,各县(市、区)地税局(分局)的用人单位报送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附件: 1、合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doc
2、合肥市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doc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
合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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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日